時下,我州多地農村制定了《村規(guī)民約》,有利于實現(xiàn)村級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約束,維護社會秩序、社會公德、村風民俗,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然而,在個別農村,卻有《村規(guī)民約》不是為了管理,而是為了應付檢查的現(xiàn)象。有一個村民委員會,在檢查組到來前,在各村民小組張貼了“村規(guī)民約”。結果遇上一陣大風,把張貼的紙張刮到了地上。村里的一位老先生撿起看過后,覺得上面的內容很好,就小心收起,交回村委會,并建議村干部按照上面的條款管理村務。而讓老先生沒想到的是,村干部告訴他:“這是按要求現(xiàn)做的,還不適合村里的實際?!?/p> 既然不適合村里的實際,就應該制定符合實際的《村規(guī)民約》。何必現(xiàn)做一份《村規(guī)民約》應付檢查呢?答案只能是:工作脫離群眾,擺花架子,是不求實際的形式主義! 形式主義背離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的思想路線,必須徹底擯棄這種不求實際的“堆材料、湊數據、造盆景”的做法,刮下那些裝飾門面、貼在墻上的“規(guī)章制度”,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于實際工作,切實為群眾做實事、做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