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云南省十佳法官、勞動模范李學全 李學全在認真閱讀案卷。 “生命是寶貴的,生命屬于我們只有一次。我要珍惜生命的每一刻,把有限的生命獻給我深深摯愛著的崇高事業(yè),讓生命在追求完美中升華。”這是維西縣人民法院法官李學全在他的博客中寫下的一句話。為了這句話,李學全在法官崗位上忘我奮斗了近20年,堅守這句話,李學全的人生在奮斗中熠熠生輝! 何東遙是一名來自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援藏法官。他到維西縣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現(xiàn)場參與李學全辦理的一件故意傷害案件。案件辦理完畢后,他的心靈受到震撼。他對李學全說,這是一件極其普通的故意傷害案件,如果在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這個案子只需要花上半個小時,你卻整整花了三天時間。 是維西縣法院的辦案效率低嗎?對此,經(jīng)歷了整個案件辦理過程的何東遙自有評說:“李學全辦案已經(jīng)超過了案件本身,他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都花在庭外,用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社會和諧穩(wěn)定上。這種做法對于集多民族、多宗教、貧窮落后于一體的維西縣來說無疑是創(chuàng)新之舉,利民之舉。” 誠如何東遙所言,在開庭辦理案件前,李學全在認真閱讀卷宗的基礎上,走出法庭走訪當事人做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他把走訪群眾,了解情況,化解矛盾的過程作為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宣傳法律知識的過程,作為促進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過程,從源頭上防止因案件而誘發(fā)家族矛盾,甚至是民族矛盾的發(fā)生。案件判決后,李學全始終堅持做好原告、被告以及雙方家庭的思想工作,對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導之以行。這樣做消耗的是李學全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收獲到的是家庭間、民族間的團結和睦。 李學全在維西縣人民法院黨支部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學習交流會上發(fā)言說,群眾到法院打官司求的是公平,法官斷案求的是維護公平正義,維護家庭和睦、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大好局面。我們要把斷案的過程作為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宣傳法律知識的過程,作為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過程。 李學全這樣說,這樣做的背景是維西傈僳族自治縣的縣情。李學全說,維西是一個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長期共存的國家級特困縣,站在反滲透、反分裂、反顛覆斗爭的前列,不僅經(jīng)濟建設任務繁重,而且,維護民族團結進步的任務更為繁重。法院工作不能脫離這一實際。 前些日子,發(fā)生了這樣一件事情:居住在同一個村子的一個漢族群眾和一個傈僳族群眾因民事案件到法院打官司。李學全受理此案。開庭前,李學全對雙方的情況進行認真了解,并進行思想教育工作。雙方都同意進行調解,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當雙方按照要求來到法庭時,一件想不到的事情發(fā)生了。當事人雙方見面后,討論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因一句話引發(fā)新的矛盾。兩人當即在法庭上對罵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