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云南省森林消防條例》關于云南省森林防火期的規(guī)定,云南省2019/2020年森林防火期將于2019年12月1日開始直至2020年6月15日結束。 為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云南省應急廳、云南省林草局特別提醒廣大市民:冬春草木干,防火要當先,朋友們要增強防火意識,做到林區(qū)和草場野外用火“十不準”“六不燒”。 “十不準”:1.不準燒田埂、秸稈、雜草等;2.不準燒灰積肥;3.不準燒山趕野獸,燒黃蜂、蛇、鼠等;4.不準燒火取暖、燒烤食物;5.不準夜間持火把照明走路;6.不準燃放爆竹、煙花、放孔明燈;7.不準使用火銃槍械狩獵;8.不準亂丟煙頭火種;9.不準神壇祖廟上墳燒香燭、紙錢;10.不準其他非生產性用火。 “六不燒”:1.未經批準不燒;2.未開設15米寬以上的防火隔離帶不燒;3.未組織好足夠的人力看守火場不燒;4.未準備好打火工具不燒;5.沒有用火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督員在場不燒;6.火險等級三級以上天氣不燒。引發(fā)森林和草原火災是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所以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如遇森林和草原火情,請立即撥打森林草原火警電話12119。(來源:云南網(wǎng)) |